開曼概述

開曼群島是英國在加勒比海的領土,也是世界最大的金融中心之一,著名的避稅港。在該島的註冊企業數量甚至超過了當地居民。

位於加勒比海西北部的英國殖民地,面積259平方千米,人口41934人(2002),黑人占25%,白人占20%,44%為混血人種。英語為官方語言和通用語。居民多信奉基督教。首府喬治敦。

1503年C.哥倫布發現該群島,此後長期無人居住。1670年根據《馬德里斯科條約》,開曼群島歸英國統治。但在1959年前的280餘年間,該地實際上由英國殖民地牙買加的總督全權管轄。1962年牙買加獨立後,開曼群島才單獨成為英國直轄殖民地,由英女王任命的總督行使管轄權。總督M.戈爾,1992年就任

開曼之優點

  • 熟練的專業人員;
  • 政治和經濟穩定;
  • 完善的國際旅遊設施;
  • 優質酒店住宿服務;
  • 沒有利潤稅、財產稅,唯一之稅項為印花稅,任何轉讓或按揭房地產均需繳付印花稅。
  • 英聯邦成員;
  • 無外匯管制;
  • 南非自由貿易區成員;
  • 寬鬆的公司法;
  • 通訊方便;
  • 註開曼國際商業公司之好處

    • 各方面均處世界領導地位,政策適合上市;
    • 合理的註冊收費和管理收費;
    • 註冊手續簡便、管理方式簡單;
    • 不需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年會;
    • 公司股東名冊完全不對外公開;
    • 在開曼以外進行的商業活動和交易完全免稅;
    • 國際商業公司可以在任何國家選擇任何形式的貨幣進行任何合法商業活動和交易;
    • 股東、董事和職務人員國籍不限,自然人、法人不限;
    • 股東、董事及職務人員資料不需要在公司註冊處登記;
    • 公司賬簿、檔案和股東登記冊等可以保存在董事決定的任何地方;
    • 股東和董事可在任何國家召開會議,並可派代理人或借助電子通訊方式 (如電話、傳真等)出席。
    • 註冊開曼公司提示:

      如註冊開曼國際商業公司的目的是在香港上市,註冊公司時應以記名股票與記名董事。

      開曼國際商業公司之用途

    • 用於開設銀行帳戶、信託、存款、投資計畫和其他金融或商業之目的;
    • 用於擁有其他公司或法人之股份;
    • 用於擁有動產或不動產;
    • 用於國際商業交易之經理人或推銷者;
    • 用於租賃船隻、機械和其他物品;
    • 收付借貸之盈利、傭金和其他;
    • 進行產品、服務的市場拓展和促銷活動;
    • 進行其他商業和金融活動。
    • 註冊開曼國際商業公司之好處

      • 法令規定永遠豁免開曼群島的繳稅義務;
      • 無附加條例限制貿易發展;
      • 無管制,資金可靈活調動;
      • 保密性良好;
      • 政治穩定良好;
      • 于開曼群島成立的公司可於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
      • 無外匯管制,募集資金容易;
      • 在世界各地均可開立銀行帳戶;
      • 不需提交會計報告、周年申報等。

    股東和董事結構安排

    公司治理結構是一種據以對公司進行管理和控制的體系,是以董事會為核心的一種結構或制度的安排,目的是在公司所有權和管理權分離的情況下,通過對管理層行為的監督來維護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權益。作為公司治理的核心--董事會卻由於安排的不合理,缺少必要的監督和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上市公司股東利益衝突的發生。由此,要有一個高層次的決策集體,即應該適當地包括了股東董事、經理董事和外部董事;最重要的是使企業的董事和企業的股東參與決策,在上市股份公司中建立治理型公司董事會安排。

    境外匿名董事及股東服務

    我司可提供各屬地的匿名股東及董事服務。此項服務僅司內部具有良好信譽的客戶提供。